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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题
来源: 作者: 时间:02/22 浏览:1495

法律文书题
 
司法文书具有以下特征:
1.       必须是公、检、法三机关根据他们各自的职权制作的,也就是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根据检察、法院根据审判的职权制作的文书。
2.       2、必须是按照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各种刑事、民事等案件的过程中所制作的,也就是说除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依法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外,刑事公诉案件要由、公、检、法三机关按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
3.       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司法文书和一般文书不同的一个最大特点。也就是说这种文书 一经依法制作出来发生了法律效力,有关当事人就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国家就是诉诸于强制力来强制执行。
法律文书量要求答题格式规范、文字通顺、标点正确、无语法错误。针对这些要求,考生作答时,应兼顾格式的准确性和内容的准确性,抓住重点和要点,评卷人在评卷时是按点给分的,因此只要把要点答到了,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分值。具体而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仔细分析案情,准确判断出司法文书的类型、名称、争取做到格式规范、项目齐全、层次分明。
2.       正确列明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叙事清楚,说理充分,要点突出,结论明确。
3.       使用的语言文字要言简意赅、相实庄重、用词准确,尽可能地使用法语。
4.       如果时间紧迫,可先书写文书格式,再填充事实,主要理由和法律依据。
5.       认真奇形怪状历年真题,把这些考过的文书的格式简要地写在自己的小本子上,按照自己的记忆习惯简明地列出格式的要点或者范本,这样大约十多页纸张就能把一些常见的、主要的文书记住,考前的复习和查阅也会很方便。
 
司法文书写作要素
司法文书的主旨
 
即一篇文书的制作目的和它的中心意思
主旨的形成首先是基于案情事实,其次是法律的制约
主旨的要求是正确性和鲜明性
 
司法文书的材料
 
围绕主旨选材
材料的根本要求:事实材料的客观性和法律条款的针对性
 
司法文书的结构
 
文书结构的固定性(首部、正文、尾部)
章法的多样性
 
司法文书的表达方式
 
记叙、议论、说明是最基本的表达方式
记叙说明明确性
议论说理严密性
 
 
 
 
 
 
司法文书的语言
 
准确
精炼
朴实
庄重
 
司法文书语言使用的注意事项
力求规范
使用术语恰当
使用中性词
准确使用数量词
忌用污言秽语
文书结构
 
首部(制作机关、文种标题、编号;公诉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案件来源等情况)
正文(事实、理由处理意见)
尾部(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事项)
 
几种常见的行文章法
 
同事而理,同理而断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提示矛盾,明确焦点
论辩说量,章法多样
 
记叙说明时的注意事项
 
说明或记叙的各种要素要求明确完备
关键性的情节必须具体写清
因果关系交代明确
争执的焦点要写清
记叙方式选择恰当 (自然顺序法、突出主罪法、突出主犯法、综合归纳法、纵横交错法等)
 
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理由
提出应注意的问题
认定事实要分析说明证据
谁案件的性质和处理的理由应加强分析立论要有法律根据
说理要加强针对性
前后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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