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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取办理200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01-14 浏览:1228

各位考生(已通过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

 
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学历、身份证)已审验完毕,请于2008年1月14日至18日到司法局(山东路12号帝威国际大厦)407房间领取相关原件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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