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审核时间: 2008年7月7日至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现场审核期间周六、日正常上班。
二、现场审核地点:青岛市司法局三楼东会议室(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即山东路与江西路交界处北约200米处,可乘坐223、224、318、322、374路公交车到江西路站下车即可;或乘32、218、220、222、604、605等路公交车到江西路海信超市下,沿山东路往北走约200米即到。
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复,今年报名考试费为260元/人。
四、未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在上述时间内,由本人到青岛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五、报名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到确认点现场采集照片。
审核现场电话:85912409(7月7日至20日开通)
司考咨询电话:85912230 85912221 (全年开通)